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司法行政要闻

司法行政要闻 通知公告 律协动态 市州动态 荣誉奖励 行业处分 图片专区 视频专区 年度报告

甘肃省委依法治省办 省司法厅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6日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作者:甘肃省司法厅 点击量:

本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甘肃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就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通过为符合法定条件的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有效解决了经济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帮助,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国家保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实施程序,健全保障体系,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要重点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责任,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通过普及法律援助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法律援助事业,让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共享国家法治进步成果,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2021年“宪法宣传周”“甘肃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和法律援助法网上答题等活动,突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抗疫英雄、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集中开展学习宣传,讲好法律援助故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组织法律援助系统干部培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现代传播平台优势,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走深走实。要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法“八进”活动,推进法律援助法宣传广泛覆盖社会公共场所,有序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作用,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宣传法律援助法,突出实效、营造氛围。要利用传统媒体开设专栏,利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不断增强法律援助法宣传实效和感染力。要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法治宣传“阵地”,把各个行业系统人员“请进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尽职尽责抓好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工作。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财政、人社、民政、税务、教育、妇联等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将法律援助法纳入“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发挥部门优势、落实普法责任、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州(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制定学习宣传的具体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区分职责任务,共同把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扩大基层群众参与度,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切实把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