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法治督察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法治督察工作质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根据《甘肃省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选任159名首批甘肃省法治督察专员。
一是严把入选关
法治督察专员主要从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巡视办等相关部门及各依法治市州办长期从事法治建设、政策法规研究工作的业务骨干中选任。
二是体现广泛性
将一批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任为法治督察专员,视情选派参与法治督察工作,充分发挥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作用,帮助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积极协助开展督察工作。
三是管理动态化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将严把入选条件、严格管理机制,采取“一事一授权、一次一选派、一督一考评”方式,加强法治督察专员选任和动态管理,确保发挥专业人才优势作用,为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实、加快推进法治甘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