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好律所】李彩萍:秉承为当事人负责理念
秉承为当事人负责理念
——记甘肃载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彩萍
李某于2011年8月1日向某房产公司交购房定金3万元整,2011年10月31日,交纳购房款33万余元,此后多次联系某房产公司要求签订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某房产公司销售人员总是答复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暂时未办理下来。直至2016年3月,李某方从某房产公司处得知其购买的房屋已经另行出售他人,遂要求某房产公司退还购房款,协商无果后,绝望的李某找到了李彩萍。
李彩萍律师
代理案件后,李彩萍全面分析案情,积极准备诉讼材料。某房产公司称其与李某系认购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李某交纳购房款后,某房产公司出具了加盖财务章的购房款收据,双方已经在事实上存在买卖关系。 2011年李某共向某房产公司交纳房款36万余元,某房产公司一直占用并使用该资金,后又以高价将房屋转售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某房产公司违约获得高额利润,李某要求某房产公司退还购房款承担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此案一审判决某房产公司退还李某定金、购房款并承担利息损失,合计47万余元,二审维持了原判。
李彩萍,1997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在司法部举办的涉外经济法律人才英语强化班中取得优秀成绩。
1998年1月至2012年12月,李彩萍在甘肃太平洋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担任合伙律师。2013年至今担任甘肃载坤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兰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同时担任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省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秘书长等职务,也是中国政府与英国及欧盟国际间法律合作项目成员。
李彩萍1998年开始律师执业,执业以来,一直秉承为当事人负责的理念,以周到的服务意识和诚实守信、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深得当事人信赖。
她主要从事各大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股份制改造、企业收购与产权重组、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事务,还擅长办理涉外民、商事等法律事务。曾先后为数十家客户提供了有关银团贷款业务,项目融资、谈判、论证、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经济纠纷的和解、仲裁和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成功以破产管理人的身份办理了甘肃证券公司破产案件;成功办理了兰州轴承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破产案、兰州兰驼厂政策性破产案、兰州兰石厂政策性破产案;成功地为兰州银行清收了4500万的债权。
近年来,李彩萍主要致力于研究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在已有顾问单位的实践,设计出了针对中小企业适用的法务内控服务方案,即通过法律培训,把企业主或者企业主指定的职工培养成专、兼职法律岗,使之在企业内部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控制;通过研究企业的经营模式、经营特点,从企业人事和业务两方面,识别出该企业的法律风险点,制定出相应的制度、流程、员工手册和合同模板,从而从企业内部规范企业运作,防范和化解企业的法律风险。
作为甘肃载坤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李彩萍始终坚信一位真正的好律师不会仅要注重自身专业的发展,更要注重的整个团队快速稳健的发展。一位好律师其真正的价值在于带领一个优秀的团队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力争每个案件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因此,在长期从业过程中,李彩萍律师形成了“三个注重”,即注重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注重承担社会责任,注重律所管理的创新与发展。目前,甘肃载坤律师事务所力争将“法律顾问”打造为全省最具有影响力的专业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