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由甘肃省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受甘肃省司法厅的指导和监督,对甘肃省律师队伍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甘肃省律师协会成立于1984年,经甘肃省民政厅登记注册,截至2016年有团体会员335家,个人会员3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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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风采】田文平 : 一个感悟幸福的律师

2017-08-22 甘肃法制报 

“律师这个职业承载着太多的期许,从选择律师职业的那一刻起,我就选择了与难题为对手,律师又是个急不得的职业,律师也是个因选择而幸福的职业。律师没有可以仰仗的权力,而面对的却是形形色色的难题,是当事人自己无法解决的难题。没有问题,就不必找律师。没有难题,就用不上律师。所以,我工作的全部意义就在于解决难题。做律师,常常投入的是双倍的时间和十二分的心力,但每当拿到一个满意的判决或裁定时,我会不由自主的从内心感受到喜悦的升腾。”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文平对记者娓娓道来。从1994年步入律师行业至今,田文平律师办理了无数个案子,并兼任甘肃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员,兰州商学院法学院兼职教授,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网、卓尼县人民政府、夏河县人民政府、玛曲县人民政府等数十家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甘南州运输公司、玛曲河曲马场等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2009年,田文平被评为兰州市优秀律师,2014年被评为甘肃省优秀律师。

律师需要什么样的生活?田文平告诉记者:“律师必须付出,有时是不求回报;律师必须感恩,哪怕只是一个善意的微笑;律师也必须有使命感,哪怕是在过程中感到迷茫。都说客户是上帝,但上帝也会犯错,更何况客户找到律师的时候,往往已经是焦头烂额的时候。”

2009年10月24日傍晚19时,临夏州康乐县干部陈东昕驾驶五座小客车从成都返回兰州,在经过甘南州夏河县博拉乡时,将一位70多岁的老人碰伤致死后驾车逃逸。死者所在村的几十名群众闻迅后分别与公安干警追捕肇事司机,未果。第二天,几十名藏族群众来到夏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要求交警及时破案。此案也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高度关注。夏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赴兰州追捕犯罪嫌疑人陈东昕。

2009年10月26日晚22时,田文平律师接到了一位熟人打来的电话,说有十万火急的事需要协商,田文平律师如约赶到。原来,这位熟人是犯罪嫌疑人陈东昕的亲戚,他们等律师给他们出点子。此时的田文平律师忐忑不安,因为自己面对的不是别人,而是正在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处理不当,那后果不堪设想。坐在田文平律师面前的犯罪嫌疑人陈东昕,如实地给律师讲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及逃逸的过程,并让田文平律师给他拿主意。田文平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地给犯罪嫌疑人陈东昕讲清了必须投案,别无选择的道理。金诚所至,金石为开。晚23时许,犯罪嫌疑人终于答应投案自首,但前提是让田文平律师必须做他的辩护人,并特别授权对民事赔偿进行代理,否则,他不想投案自首。田文平律师答应了他的要求。当即,田文平律师分别打通了夏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的电话,代表犯罪嫌疑人陈东昕向他们投了案。两位队长在电话中表示,欢迎投案,并感谢田文平律师所做的工作。当晚,犯罪嫌疑人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招待所向夏河县交警投案。

本案中,虽然犯罪嫌疑人投了案,但此案的民事调解工作尚未进行。田文平立即赴夏河县进行民事调解,在近一个星期的时间里,田文平律师在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亲属之间奔波。田文平律师的真诚感动着他们。犯罪嫌疑人说,由于他的过失,给受害人亲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其亲属大多属残疾人,因此,他愿意在超出法律规定三倍的赔偿范围内给受害人亲属进行民事赔偿。此时的受害人亲属及部落群众,也作出了极大的让步。双方最终以犯罪嫌疑人给受害人亲属赔偿11万元而达成协议。受害人亲属给有关司法机关写了释放或从轻判处嫌疑人的申请书。田文平律师为了让受害人亲属及时拿到赔偿款,在连续工作了一个星期之后,又在夏河县博拉乡政府及村委会有关同志的陪同下,深入草原将10万(先前已付了一万)赔偿款全部送到了受害人亲属的手中。藏族群众为了表达对律师的谢意,将洁白的哈达献给了田文平律师。在田文平律师返回的路上,群众送了一程又一程……

律师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这在甘南藏族自治州从来没有过。田文平律师的工作得到了中共夏河县委,夏河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肯定。夏河县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考虑到律师劝说犯罪嫌疑人投案的实际及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地赔偿受害人亲属相关费用等情况,决定对陈东昕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夏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东昕减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律师是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传播者。田文平律师的出色表现,不仅使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投了案,使受害人亲属及时地得到了赔偿,而且还为确保藏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添砖加瓦的作用。

在中国法治道路上,律师是不可或缺的探索者、实践者、思想者和呼吁者,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服务社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前不久,田文平律师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中国道教协会原秘书长(正司长级)出庭辩护。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张永海出庭支持公诉。张永海处长高度评价田文平律师的工作并给田文平发来短信:“田律师,谢谢,您的儒雅风度和理性思维辩护的优秀品格,务实高效的作风,令人印象深刻,是我们借鉴的榜样!”。收到这条短信时,田文平幸福感油然而生,在他看来,幸福感是内心的一种主观感受,幸福感不在于有多高的官位,有多巨额的财富,而取决于一种对生存状态的平和心态。律师既要奋发图强,也要懂得知足常乐。

田文平一年四季大多数的时间奔波在草原,送法进草原,为建设法制政府鼓与呼。无论是甘南州府合作或我省海泼最高的玛曲县,总会留下他的足迹。县人民政府举行的涉及法律问题的会议,他必须参加,并依法提供决策。缠访案件,他亲自参加调解。许多非常棘手的问题,在他的调解下,或得到缓解,或迎刃而解。

执着,是田文平一贯的办案风格。被告人马某某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致两人死亡,被州、省两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死刑。在执行前,田文平赴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刀下留人。他认为,此案是由于受害方挑衅引起,受害方持木棒,铁掀等工具,连死都不顾地殴打被告人等人,这时的被告人怎么有可能有时间选择一种合适的方式来进行正当防卫?如果本案不是正当防卫,那也应该具备防卫过当情节,而不应该判处死刑并被执行。他极力向最高人民法院陈述上述理由及观点。在被告人被执行的前夕,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暂缓执行的决定。在半年之后,被告人被依法改判决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田文平律师既讲法律,也讲政治,既讲和谐,也讲稳定。在生活中,田文平懂得生活,他用生活中的幸福快乐,冲淡工作中的种种不愉快,并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的身体迎接下一个工作中的难题和挑战,并在挑战中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着……

努力地工作,快乐地生活,不求奢华,这就是田文平律师的生存哲学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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