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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司法行政机关聘请8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21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酒泉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执业年限较长、热心法律顾问工作的标准,采取律师事务所推荐、律师协会审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程序,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聘请法律顾问工作。截止目前,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已分别与8名顾问律师签订了聘用协议,颁发了聘用证书。司法行政机关的顾问律师主要承担对重要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建议,参与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中有关具体规则的制定修改,从法律角度审核内部各项制度,代理民事、行政法律事务和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等工作职能。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是为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带头作用,进一步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的有益尝试,为律师参与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搭建了平台。(供稿:酒泉市司法局孙万贵)

编辑:刘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