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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多措并举 加强律师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16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2012年,为推动陇南市律师事业健康快速发展,陇南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革新机制,多措并举,律师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充分发挥《陇南司法简报》、《陇南律协简报》、《陇南市律师协会网》的作用。截止10月底刊发各类律师工作简报20多期,各类信息30余篇,突出反映陇南律师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创新,以及律师参与法制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信息,展示了律师行业新形象。特别是《陇南市律师协会网》作为律师专业网站,为加强律师教育管理、规范引导律师行为,提升律师服务水平、宣传和推介陇南律师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成为外界了解陇南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窗口。同时,积极向《陇南年鉴》等大型文献书籍报送市律协、全市律师、律所信息材料,扩大宣传面。

  二是加大《陇南日报》、《陇南动态》等主流党报党刊对律师事业的宣传力度。利用该刊刊载、报导陇南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信息。向全市公、检、法、国土、工商、卫生等20个主体执法部门发送通过2011年度考核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及执业证号、联系电话,并在《陇南日报》上公告,既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又提高了律师、律所知名度;在《陇南日报》公告评选出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人员名单,增强了律师职业荣誉感;刊载全国优秀律师潘江、全国党员律师标兵李志忠等律师的先进事迹,以及甘肃阶州、何小军,陇南朝阳、康达、北辰、星河、伸正等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典型,引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三是注重电视、通讯等电子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与陇南电视台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导陇南律师行业的各类动态。注重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宣传律师事业。经多次与市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协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其陇南手机用户公告了评选出的201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人员名单,发送手机短信息量近100万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党委、政府、政法委等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让党委、政府及广大群众更多更好地走进律师、了解律师。特别在市委今年开展的“陇南市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律师成为各县区法制宣讲、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的主力军,各项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及广大群众的认可,展示了律师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风采。朝阳所律师潘江受市委政法委安排,为西和县县直部门和全县所有乡镇开展了法制讲座;康达所律师权宏英受市政府法制办委托,为两当县县直部门和全县所有乡镇开展了法制讲座。同时,朝阳所潘江、阶州所李文阁、言中所李志忠、泾江所尹生宝等律师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全市积案处理及案件评查活动。李文阁、李志忠律师还被陇南市检察院邀请担任“全市公诉人辩论大赛”的评委。(供稿:陇南市司法局)

编辑:刘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