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晚七点,酒泉市律师协会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酒泉市委党校宾馆召开,29名理事参加了会议,酒泉市司法局公律科科长孙万贵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酒泉市律师协会会长田顺舟主持。
理事会上,与会理事讨论、确定拟提交理事会审查通过的《关于修改酒泉市律师协会章程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酒泉市律师大会(临时)的决定》和《酒泉市律师协会第三次律师(临时)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与会理事重点围绕修改的《章程》进行了讨论,并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经全体理事举手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酒泉市律师协会章程》的决定(草案)。
在随即召开的律师大会(临时)主席团会议上,主席团成员表决通过了《酒泉市第三次律师大会(临时)议程》,确定了监事人候选人名单,根据确定通过的监事会监事选举规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酒泉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为公平、公开、公正,大会还确定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