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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骚扰电话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属于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临夏河州律师事务所-陕志诚、马晓珍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13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陶某的一个客户因见小张长得漂亮,工作合作结束后,长期打骚扰电话,使陶某心烦意乱,无法正常安宁生活,算不算侵犯隐私?

适用法条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结果:该客户的骚扰行为系侵犯陶某隐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