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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数据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21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2020-2021年度

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数据报告

甘肃省律协财税专业委员会

检索罪名: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检索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Alpha数据库

特别提示:统计不包括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2022年1月16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严惩涉税违法犯罪,树立依法纳税正确导向。传达出惩戒违法涉税行为,引导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高遵从税法的自觉性,营造协税护税的良好社会氛围是法治建设的重点要点的法治思想。我国《刑法》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中的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我国法治理论和法律实践中的常见罪名。本次统计团队以全国的刑事裁判文书作为数据基础,以上述两罪名作为统计对象,并选取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期间,详细统计出该期间被人民法院依法以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的案件数及定罪人数,具体统计数据如下: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案件数

1.整体情况

本次检索获取了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共5776篇裁判文书,其中2020年度4470件、2021年度130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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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域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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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域分布来看,当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主要集中在江苏省、上海市、山东省,分别占比20.62%、9.12%、8.81%。其中江苏省的案件量最多,达到1191件。(注:此处显示该条件下案例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

(二)定罪人数

本次检索统计自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被人民法院依法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人数共7937人 (注:171件不公开案件未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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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虚开发票罪

(一)案件数

1.整体情况

本次检索获取了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涉嫌虚开发票罪共1552篇裁判文书,其中2020年度1160件、2021年度39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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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域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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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域分布来看,当前案例主要集中在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分别占比16.37%、10.44%、6.38%。其中上海市的案件量最多,达到254件。(注:此处显示该条件下案例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

(二)定罪人数

本次检索统计自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被人民法院依法以虚开发票罪定罪人数共计1866人 (注:20件不公开案件未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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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2020-2021年度被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定罪人数共计9803人,涉案定罪人数较多。同时根据统计可以看出,经济较发达地区是虚开案件的高发区。随着金税工程四期建设的正式启动实施,这将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打击涉税犯罪的力度和效率,进而促进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更加尊法守法,更好的营造遵法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事当警醒,法不容情。涉税涉票当事人均不可存有侥幸心理,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提高涉税法律意识,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防控涉税刑事风险。

 撰稿人:汇海龙杨(三亚)联营律师事务所武雪君

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吴艺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