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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定位•新思路----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与刑事辩护(上半场)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23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新定位•新思路----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与刑事辩护(上半场)
文/田凯程律师  北京市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


  2016年9月22日下午,第八届西部律师论坛第三分论坛在兰州皇冠假日酒店举办,分论坛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分论坛上半场由梁芳主持。论坛原定参加人数为96人,在正式开始前会场内已经聚集了一百多人,座无虚席,最终人数达到了150多人。第三分论坛首先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顾永忠作为嘉宾进行了演讲,顾永忠教授的演讲主题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与刑事辩护》,在演讲中顾永忠教授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是一项尊重人权、保障辩护的诉讼制度。顾教授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展开:第一方面,从人类发展的进程可以看出就是人权被承认、被确认、被保护的过程,也就是辩护制度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过程,人类不断从自己辩护到可以给别人辩护的进步,从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到自己无力聘请辩护律师时,国家为其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辩护,从律师进行审判辩护到审前进行辩护,到律师全程参与的进步;第二方面,2012年10月中央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2013年6月最高院提出了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审判原则,这样的提出是更加强调了庭审中心主义为审判中心主义做铺垫,防止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第三方面,今年8月两高三部共同公布的《关于刑事诉讼改革的意见》21条的内容重点是强调保障人权,很大程度上是针对辩护的,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顾教授的发言使全场的气氛达到了高潮。

  

    在顾教授演讲之后,主持人介绍了来自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的霍子诗律师、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的马勇律师、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的税海波律师、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的傅达庆四位嘉宾。四位嘉宾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其中,霍子诗律师提出了律师作为辩护人时如何与司法人员进行很好的沟通,霍子诗律师从人性和心理思维的角度阐释了自己的观点;马勇律师认为此次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是一次小改革,这是为下一步大改革做前奏,因为这次的改革并没有达到我们所期待的目的;税海波和傅达庆律师也分别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在特约嘉宾演讲完毕之后,主持人宣布进入嘉宾和参会人员互动环节,参会律师都争先向顾教授和特邀嘉宾进行交流,以至于在超过了休息时间依然有一位女律师强烈请求再提一个问题,全场的气氛再次推向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