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定位•新思路----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与刑事辩护(上半场)
文/田凯程律师 北京市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
2016年9月22日下午,第八届西部律师论坛第三分论坛在兰州皇冠假日酒店举办,分论坛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分论坛上半场由梁芳主持。论坛原定参加人数为96人,在正式开始前会场内已经聚集了一百多人,座无虚席,最终人数达到了150多人。第三分论坛首先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顾永忠作为嘉宾进行了演讲,顾永忠教授的演讲主题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与刑事辩护》,在演讲中顾永忠教授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是一项尊重人权、保障辩护的诉讼制度。顾教授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展开:第一方面,从人类发展的进程可以看出就是人权被承认、被确认、被保护的过程,也就是辩护制度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过程,人类不断从自己辩护到可以给别人辩护的进步,从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到自己无力聘请辩护律师时,国家为其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辩护,从律师进行审判辩护到审前进行辩护,到律师全程参与的进步;第二方面,2012年10月中央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2013年6月最高院提出了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审判原则,这样的提出是更加强调了庭审中心主义为审判中心主义做铺垫,防止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第三方面,今年8月两高三部共同公布的《关于刑事诉讼改革的意见》21条的内容重点是强调保障人权,很大程度上是针对辩护的,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顾教授的发言使全场的气氛达到了高潮。
在特约嘉宾演讲完毕之后,主持人宣布进入嘉宾和参会人员互动环节,参会律师都争先向顾教授和特邀嘉宾进行交流,以至于在超过了休息时间依然有一位女律师强烈请求再提一个问题,全场的气氛再次推向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