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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农民工工资 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甘肃实诚律师事务所-赵治斌 律师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27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名由以前在家务农逐渐部分演变为城镇打工,但是,近年来,我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被肆意侵犯的现象屡屡发生,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权益。先结合一则案例来说明我国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份,王某给陈某打电话,对陈某说:“我最近承包了一个KTV装修的工程,你打算干不干”。陈某一听,觉得是赚钱的活,于是陈某就在被告承包的KTV进行吊顶以及隔断工程。2017年6月份,该工程完工。陈某结算部分劳务费后剩余部分王某向陈某出具字据一份。后王某多次推诿支付劳务费,严重侵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

裁判结果以及说理:

对上述案件,法庭经开庭审理认为,王某欠付陈某劳务费属实,但王某因疫情以及材料商、发包方的影响,法庭在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主持调解结案。陈某的诉求得到了支持,王某因无支付能力,予以宽限支付,发包方在未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之规定,发包方承担未付欠款的责任。双方的矛盾合理化解,体现了法律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