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3月1日,蚂蚁酒店与华戎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华戎公司将其所有的位于敦煌市某处一层和四层商铺租赁给蚂蚁酒店经营宾馆住宿。合同签订后,华戎公司向蚂蚁酒店交付了租赁物,随后蚂蚁酒店也对租赁物进行了装修,并于2018年4月正式开业经营。后华戎公司在明知蚂蚁酒店用租赁物经营宾馆住宿的情况下又将商铺三层房屋租赁给悦尚层公司用于经营KTV,悦尚层公司每晚的音响歌声噪音导致蚂蚁酒店经营的宾馆客人每晚无法入睡,严重影响蚂蚁酒店的正常经营,并导致蚂蚁酒店因无法继续经营而停业,2018年8月,蚂蚁酒店起诉华戎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
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请求赔偿损失。
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件处理结果:
解除华戎公司与蚂蚁酒店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华戎公司赔偿蚂蚁酒店损失2212831.61元,返还蚂蚁酒店履约保证金45130元、装修保证金2000元、给付评估费37641元;蚂蚁酒店在租赁商铺所投资资产设施设备部分(详见价格评估明细表)归蚂蚁酒店所有,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拆除,其余公共部分装饰装修(详见价格评估明细表)归华戎公司,华戎公司并返还蚂蚁酒店房屋租金119720.75元、装修监理费11842元。
律师提示:
出租人在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双方合同约定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符合约定的用途,如出租人不能使租赁物保持约定的用途,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