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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自甘风险”参加比赛受伤,对方无过错不担责-临夏河州律师事务所-陕志诚、马晓珍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13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小王单位组织了一场足球比赛,在比赛期间,小王和对方球员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手肘骨折,他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适用法条:

《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若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不得请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果:王某不能要求对方赔偿,因为对方是在规则范围内碰撞致使王某手肘骨折,对方不是故意,也没有重大过失,因此不能请求赔偿。